一、建筑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建设厅IC卡的一种,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建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从事建设行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相应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知识及防范各种意外事故的技能。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省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建筑构配件制作、加工与安装等加工场地内的建筑施工项目: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司索信号工、起重机械司机(塔吊)、起重机械司机(外用电梯)、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塔吊)、安装拆卸工(外用电梯)、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建筑焊工、中小型机械、场内机械驾驶等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主管部门共同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建设部监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二、申请从事建筑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资料:
1、红底一寸照片3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三、特种作业证书为建设厅统一样式,由考核发证机关编号后签发,全国通用。